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9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三、对因工程类型、结构型式等原因,确属无法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须由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经项目所在地工程安监机构确认后方可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类型支撑体系。
四、所有类型的支架材料质量须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否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项目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停工整改。
五、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现场模板和脚手架安全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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